清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收费目录清单
体裁分类:行费和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3-10-31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144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收费目录清单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和计费单位 | 收费主体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号牌(含临时) | 汽车号牌: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 清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冀价行费〔2014〕49号 | 清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辖区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
| 无 | 举报途径: 电话0319-8165922、网站http://www.qinghexian.gov.cn/、电子邮箱qhxzhg@126.com/通信地址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1.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10元/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 |||||
违章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 | 报名费 次/人 5元. | 冀价行费字〔2001〕31号,冀价行费〔2007〕16号,冀价行费〔2010〕11号,冀财综〔2014〕59号 | 办理业务的驾驶员 | |||||
逾期未体检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