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3-10-25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


清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要求,为健全农技推广管理体系,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激发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主体活力,发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基地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水平,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一、遴选范围

从小麦、玉米两个产业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中进行遴选。

二、示范主体、示范基地职责

1、示范主体职责

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示范辐射带动5以上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结对帮扶指导。

2、示范基地职责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通过合作方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使其成为技术练兵、人员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植模式的示范创新基地

三、遴选条件

(一)示范主体遴选

全县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村、镇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遴选。示范主体主要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经相关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并满一年(按照遴选通知发布日期计算)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围绕主导产业、主导品种耕作,以小麦、玉米为主,种植作物面积200亩以上申报时填写主体申报附后,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流转合同等。项目周期内享受其他旱作雨养、季节性休耕等补贴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不在遴选范围内。

2、政治觉悟高。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

3、科技意识强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4、示范作用好。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发展前景好,能率先应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实用技术培训、传播、试验、示范、推广实践中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

5、辐射带动广。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能发挥智力优势,热情向群众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能帮助、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辐射带动5个以上普通农户。

6、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工作、种植面积广、辐射带动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称号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有合作科研团队的给予优先考虑

7、为进一步拓展体系建设的范围,从今年开始,原则上上年度已遴选为示范主体的新型经营主体,最终遴选为本年度示范主体的比例数量不超过去年的50%。

(二)示范基地遴选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我县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实际,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用于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选择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农作物以小麦或玉米种植为主,经相关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并满一年(按照遴选通知发布日期计算)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申报时填写基地申报表(附后),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流转合同等。项目周期内享受其他旱作雨养、季节性休耕等补贴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不在遴选范围内。

2、政治觉悟高。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拥有固定办公场所、产品展区等,种植业基地面积不少于300亩;所承包期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在县内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先进水平。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创新意识强。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专长,能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能够积极参加由县、镇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举办的各类科技培训,提升自己科技种田水平。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在所在区域居领先水平,有敢于带领群众闯市场的胆识和魄力。

7、示范作用好。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发展前景好,能率先应用推广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实用技术培训、传播、试验、示范、推广实践中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

8、辐射带动广。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能发挥智力优势,热情向群众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能帮助、带动周边普通农户共同致富。

9、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工作、种植面积广、辐射带动获得省市级示范称号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有合作科研团队的给予优先考虑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和镇政府推荐,填写申报表,由各镇统一上报。

2、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从申报主体中,择优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3、对初步确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27下午5:00

报名地点:清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联系人:李晓朕 钟英娥

联系电话:0319-8291920;0319-8182329

附件:1.清河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申报表.xlsx

                          2. 汇总表.xlsx

 

 

清河县农业农村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