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营镇人民政府对清河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3-07-04 发布机构:坝营镇 浏览次数:54 字体:[大 中 小]
对清河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陈法普委员:
你在政协会上所提的“规范集贸市场、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坝营镇集市位于清坝路,该道路为镇区主要交通路线,车流量大,集市位于该道路不仅阻碍交通,还有交通安全隐患。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拟对该集市进行搬迁,已完成选址规划。目前选址位于我镇小马屯村东南树林处,此处交通较为便利,选址宽阔,车流量较小,没有位于主要交通线上,适合作为集市选址。我镇将认真研究,合理规划集市搬迁时间和方案,尽早完成集市搬迁工作。
针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我镇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安排了专门场地,让小商小贩进行经营,并规定了经营的位置和经营时间,由执法队巡逻约束。目前我镇占道经营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2023年6月30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郑业伟 1321109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