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气象局2023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双随机抽查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6-26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7     字体:[  ]

为加强气象安全保障、气象灾害风险控制,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灾害性天气造成的人员和经济财产损失,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GB/T 36742-2018)》和《清河县气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2023年清河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通过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随机检查,合理规避气象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气象灾害风险控制措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为清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随机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督导检查,认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检查内容

(一)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和人员,落实防御责任人及其职责。

(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进行应急演练,有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物资配备,应急避难场所设立醒目的指示牌。

(三)保证相关责任人能够顺畅接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四)对相关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

三、检查方式及有关安排

1.检查人员。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随机抽查由清河县气象局组织开展,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两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随机抽查。

2.被检查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作为被检查单位。

3.检查时间。即日起开始,7月底前完成检查。

四、有关要求

1.重点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派人员配合检查人员全面做好检查的相关工作。

2.检查人员要按照检查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整改意见书,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检查人员按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3.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提前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