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公共场所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3-05-22 发布机构:卫健局 浏览次数:89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公共场所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局相关文件和《关于印发〈2023年清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双随机办〔2023〕1号)的要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信用分类等级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为县域内登记注册公共场所(三小行业)。
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为A、B(较低风险等级)和未分类的单位按1%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为C、D、E(较高风险等级)的单位按2%比例随机抽取。
三、抽查事项和检查方式
(一)抽查事项
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卫生质量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监督检查;
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部门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科室相关检查人员。
(二)各相关科室中队检查人员应按照《清河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科室、所,要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相关科室、所,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请各相关股室中队、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卫健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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