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辛集中心校区收费情况公示
体裁分类:行费和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5-09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8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辛集中心校区
收费情况公示
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130元/生/月(农村二类园)
收费主体:清河县辛集中心校区
计费单位:依据文件标准按月收费
收费依据:邢发改服务价格【2020】191号
收费范围:清河县辛集中心校区所辖清河县辛集张庄幼儿园
收费对象:全体在园幼儿
征收方式: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
2、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3、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电子票据告知单。
4、收费对象通过票据二维码,完成收费上缴地方国库。
减免规定: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监督举报途径:
电话:0319-8165922、网站http://qinghexian.gov.cn/、
电子邮箱:qhxzhg@126.com、
通信地址: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责任人:张仁兴 责任领导:崔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