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4-25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34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清医保〔2023〕9号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清河县医疗保障局第一次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部门基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制定2023年度《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确保我县医保基金的安全,保障全县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整合内部抽查工作流程,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确保检查对象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标,抽查结果100%公示。
二、工作要点
(一)抽查时间及抽查比例
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定于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县定点医药医疗机构开展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
(二)抽查人员
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抽查内容
1、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2、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3、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
4、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抽查过程中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随机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出、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二)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随机抽查结束后会同职能科室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