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3-04-18 发布机构:卫健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深度融合,实现商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规范化精准化,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综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年度抽查企业占比达到3%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业务培训。做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各股室结合监管职责,对照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本级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抓好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抽查检查工作指引等内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各领域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
(二)完善一单两库。及时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两库进行分类标注,特别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随时进行充实调整,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规范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我局2023年度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的目标,并于1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要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开展抽查检查,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四)做好抽查结果运用。1、加强抽查结果公示。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上传至双随机工作平台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2、加强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3、提高抽查结果使用效益。把随机抽查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以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有机结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确保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要周密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与省、市局对口科室工作上的沟通联系,提升本业务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
(二)依法行政,履职尽责
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抽查检查,严防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转变监管理念,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附件:2023年清河县卫健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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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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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
制表时间:2022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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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市、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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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
抽查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发起科(股)室 |
联合科(股)室 |
抽查时间 |
2023001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机构及执业活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3% |
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生育、医护执业、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情况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 |
执法大队(办公室) |
执法大队(各中队) |
2023年4月至6月 |
2023002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3% |
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
管辖内公共场所 |
执法大队(办公室) |
执法大队(各中队) |
2023年5月至7 |
2023003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3 |
003号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产品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3% |
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 |
管辖内登记单位 |
执法大队(办公室) |
执法大队(各中队) |
2023年8月至10月 |
2023004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4 |
004号 |
2023年清河县卫生健康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 |
3% |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管辖内登记单位 |
执法大队(办公室) |
执法大队(各中队) |
2023年9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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