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明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清葛罚字【2022】第001号 发布时间: 2023-04-06 发布机构:葛仙庄镇 浏览次数:14 字体:[大 中 小]
1995年6月,清河县明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葛仙庄镇城西村南有21.072亩已建设厂房、围墙,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士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依法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14048平方米,罚款人民币210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