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体裁分类:行费和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2-24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58     字体:[  ]

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收费项目收费主体征收方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减免规定监督举报途径

一、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纳入财政专户冀价行费字〔1999〕4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价行费〔2010〕31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1、中学教师:120元 人/年
2、小学教师:100元 人/年
3、骨干教师:0.8元 人/课时
人民币:元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由教育或所在单位教育经费列支,不再向个人收取监督举报电话:0319-8165922
网站http://www.qinghexian.gov.cn/
举报邮箱:qhxzhg@126.com
邮寄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二、教育干部培训收费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纳入财政专户冀价行费〔2008〕39号,
冀政办函〔2008〕57号、
冀财预[2010]131号
320元 人/期人民币:元县域内中、小学教师
三、考试费:普通话测试费
        学生普通话测试费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纳入财政专户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价行费字〔2004〕57号,冀价行费字〔2008〕42号、
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1、普通话测试费:50元/人次
2、学生普通话测试费:25元/人次
人民币:元县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业部门确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社会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