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坝营中心校区收费情况公示

体裁分类:行费和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2-27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94     字体:[  ]

清河县坝营中心校区收费情况公示

 

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150//月(农村一类园)、130//月(农村二类园)

收费主体:清河县坝营中心校区

计费单位:按照文件标准按月收费

收费依据:邢发改服务价格【2020191

收费范围:清河县坝营中心校区所辖:坝营镇中心幼儿园、坝营镇郑集幼儿园、

坝营镇明德幼儿园、坝营镇三店幼儿园

收费对象:全体在园幼儿

征收方式: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

          2、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3、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电子票据告知单。

4、收费对象通过票据二维码,完成收费上缴国库。

减免规定: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

策家庭和经民政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

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

监督举报途径:

电话:0319-8165922、网站http://qinghexian.gov.cn/

电子邮箱:qhxzhg@126.com

通信地址: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责任人:张彦林    责任领导:宁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