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时间: 2023-01-31      发布机构: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54     字体:[  ]

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信息量总数为64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对文化和旅游方面信息获取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发布信息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认真抓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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