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3-01-30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10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清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累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5条,其中:公告公示20条、统计信息8条、行政执法事前公示9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7条、预算信息1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10条、行政和基金目录清单25条、政府采购3条、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二是新媒体内容更新情况。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设微信公众号“清财资讯”,将局内重要工作动态及时在该平台发布,同时积极在平台转发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公众了解财政工作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局政务公开在制度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做好工作督查,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完整。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 《规范》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清河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