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对清河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3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3-01-29      发布机构:交通局      浏览次数:79     字体:[  ]

刘士勇委员:

您在政协会上所提的“关于整治积水路段,方便市民出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指:1、县道是指具有联结县城与县内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主要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的主要公路。2、乡道是指主要为镇内部经济、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及以上公路的镇与镇之间和镇与外部联络的公路。3、村道是指直接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不含乡道及以上的连接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之间的公路。

农村公路项目在新改建过程中已要求设置路肩及边沟,方便道路排水。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