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清河县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2-09-2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各镇政府:
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方、致富一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2个小麦种植基地、1个玉米种植基地;13个小麦种植示范主体,6个玉米种植示范主体(小麦种植示范基地与小麦种植示范主体要求2022年冬季种植小麦;玉米种植示范基地与玉米种植示范主体要求2023年春季或麦收后种植玉米)。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在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进行遴选。
1、农作物以小麦或玉米种植为主,经相关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等,申报时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合同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过培训合格高素质农民,并能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各项工作。
4、示范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二、选择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我县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小麦或玉米种植为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用于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等。选择优秀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农作物以小麦或玉米种植为主,经相关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申报时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合同等,应在相关部门正式注册,注册时间应满1年(按照遴选通知发布日期计算)。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承包期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在县内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先进以上水平。
4、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要求:
(1)玉米
主导品种:郑单958、蠡玉86。
主推技术:二点委夜蛾生态(绿色)防控技术; 高效节水型夏玉米全程机械化技术.
(2)小麦
主导品种:石农086、藁优2018、邢麦7号。
主推技术:黑龙港区冬小麦节水抗逆稳产规范化技术模式、小麦节药增效控害技术集成与推广、冬小麦节水省肥优质高产技术。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承担过并评价良好的科技示范基地优先选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并能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各项工作。
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先由农户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经乡镇政府初审、同意推荐,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评审择优入选并公示。符合条件经营者可将材料报所在镇,由镇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企业在当地镇政府报名,镇政府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二楼207室,咨询电话0319-8291920。
逾期不予受理。
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6日
清河县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法人姓名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登记时间 | 身份证号 | ||
申请类型(小麦基地、小麦示范主体或玉米基地玉米示范主体) | 种植面积(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流转面积) | ||
申请企业签字: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