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2-09-05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7     字体:[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监控中心、执法大队

现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2022年9月5日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2022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局相关文件和《关于印发〈2022清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随机办〔20221号)的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95日至202210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机动车销售企业

抽查比例: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为A(较低风险等级)的企业按5%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为B(较高风险等级)和未分类的企业按10%比例随机抽取

三、抽查内容 

机动车环保信息向社会公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表,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抽查步骤 

(一)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部门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股室相关检查人员

(二)各相关股室检查人员应按照《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股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生产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部门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监控中心要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监控中心,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请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监控中心20221031日前,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执法管理股

联系人:  石华宇

联系电话:8186018 

电子邮箱:qhhjjc12369@163.com

附件: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2022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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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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