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2-08-10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

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邢教字[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生。各公办中小学招收划定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服务区域范围见附件)。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各年级不再安排招生计划,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学生根据意愿可以选择在本校就读七年级,也可以到所属划片区域公办学校就读。

 截止2022年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

 二、招生办法

(一)设立招生机构

 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制定本学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宣传招生政策,审核学生监护人提交的入学材料,实地核验适龄儿童是否实际居住,组织本学校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时间要求注册学生学籍。

(二)招生报名登记时间

 县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乡镇初中实行网上报名登记,乡镇小学实行现场报名点登记。

 8月10日8:00——8月13日18:00,县直公办中小学校和乡镇初中网上报名登记,学生及家长登录“2022年清河县公办中小学报名登记平台”(http://27.128.167.235:8001)填报报名信息。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

 8月14日,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和乡镇初中下载本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报名登记的学生信息,8月14日--23日实地核验报名登记情况,8月23日始,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一致且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监护人需提供:1、招生片区内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证书或已签约的购房协议)。

 第二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一致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且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房屋实际居住。需提供:1、招生片区内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协议(房产为第一代户主),3、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第三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1、房产证明材料,2、原住地户口簿。本批次录取时,如果辖区内学校学位已满,调剂到相对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四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进城随迁子女和工商业者子女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1、户口簿,2、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依法在公安机关取得的),3、工商业者需提供注册满六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4、房屋租赁合同。本批次录取时,如果辖区内学校学位已满,调剂到相对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落实《清河崇商亲商富商安商“十条”》,设立外地客商子女入学绿色通道。

 三、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划片区域

 县直一小招生范围:1、三羊街以北,长城街以南,西环以东,红都花园西侧胡同南北延伸以西;2、长江街以北,三羊街以南,西环以东,华山路以西。

 育才小学招生范围:1、三羊街以北,武松街以南,红都花园西侧胡同南北延伸以东,铁路以西;2、黄河街以北,三羊街以南,华山路以东,铁路以西;3、殷庄村。

 朝阳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武松街以北,长城街以南,红都花园西侧胡同南北延伸以东,铁路以西。

 长江小学招生范围:1、荣祥街以北,黄河街以南,太行路以东,嵩山路以西;2、长江街以北,黄河街以南,华山路以东,太行路以西。

 奥城小学招生范围:长城街以北,G340国道以南,太行路以东,铁路以西。

 湘江小学招生范围:1、新世纪大街以北,荣祥街以南,太行路以东,嵩山路以西;2、新世纪大街以北,长江街以南,丰收渠以东,太行路以西。

 济华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1、新世纪大街以北,黄河街以南,嵩山路以东,铁路以西;2、浦江街以北,新世纪大街以南,济华南路以东,铁路以西;3、世纪新城小区;4、罗屯村。

 漓江小学招生范围:1、闽江街以北,新世纪大街(挥公大道)以南,贺兰山路以东,太行路以西;2、挥公大道以北,湘江街以南,贺兰山路以东,丰收渠以西;3、焦官营村。

 龙江小学招生范围:1、长城街以北,太行路以西城区范围;2、指坊头村。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1、湘江街以北,S325省道以南,昆仑路以东,丰收渠以西;2、挥公大道以北,湘江街以南,昆仑路以东,贺兰山路以西。

 谢炉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1、新世纪大街以南,太行路以东,济华南路以西城区范围;2、所服务村庄(孙石佛、焦石佛、陈二庄、刘保庄、高庄)。

 各乡镇小学招收本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学校划片区域

 第一中学招生范围:1、武松街以北,长城街以南,西环以东,红都花园西侧胡同南北延伸以西;2、长城街以北,太行路以西城区范围。

 第二中学招生范围:1、黄河街以北,武松街以南,西环以东,文昌路以西;2、湘江街以北,黄河街以南,西环以东,华山路以西。

 第二中学分校招生范围:城关和马屯校区(原城关、马屯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内S325省道以北村庄。

 田家炳中学招生范围:1、长江街以北,武松街以南,文昌路以东,铁路以西;2、谢炉校区(原谢炉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罗屯除外。

 第四中学招生范围:1、新世纪大街以北,湘江街以南,丰收渠以东、嵩山路以西,2、挥公大道以北,S325省道以南、丰收渠以西县域内;3、闵江街以北,挥公大道以南,贺兰山路以东,丰收渠以西(含焦官营村);4、小屯校区(原小屯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第五中学招生范围:1、长江街以北,黄河街以南,华山路以东,文昌路以西;2、湘江街以北,长江街以南,华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

 第六中学招生范围:1、龙江街以北,太行路以东的城区范围;2、黄金庄、杨二庄、张宽校区(原黄金庄、杨二庄、张宽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济华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1、新世纪大街以北,长江街以南,嵩山路以东,铁路以西。2、浦江街以北,新世纪大街以南,济华南路以东,铁路以西;3、世纪新城小区;4、罗屯村。

 朝阳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1、长城街以北,龙江街以南,太行路以东,铁路以西;2、武松街以北,长城街以南,红都花园西侧胡同南北延伸以东,铁路以西。

 谢炉中学招生范围:新世纪大街以南,丰收渠以东,济华南路以西城区范围和陈庄、杜林校区(原陈庄、杜林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王官庄中学招生范围:王官庄、孙洼校区(原王官庄、孙洼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连庄中学招生范围:连庄、双城集校区(原连庄、双城集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坝营中学招生范围:坝营、孙庄、辛集校区(原坝营、孙庄、辛集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油坊中学招生范围:油坊、赵店、渡口驿校区(原油坊、赵店、渡口驿工作站所辖行政村)招生范围。

 今年清河县第四中学、龙江小学、实验小学和济华学校二期投入使用,增加了龙江小学、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第四中学、济华学校、清河县朝阳学校承担初中招生任务,相应的调整了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并绘制了招生范围示意图,示意图图示与本文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具体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开学前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人年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七长”责任制,全面摸清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入学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四)严格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随迁子女享有和本地学生平等入学的权利,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3、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优化办理流程。

(六)严肃招生入学纪律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各学校校长是本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工作负全责。对造成超计划、超范围、超班额招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七)联系方式

清河县教育局教育股咨询电话:5530615

清河一中:8296466    清河二中:8160082

田家炳中学:8186601  清河五中:8188663\8280138

清河六中:8356651    清河县第四中学:5536007

县直一小:8160561    育才小学:5539167\5539168

朝阳学校:8298199    长江小学:8269982    

济华学校:5539018    奥城小学:8198161

湘江小学:8269881\8269885

漓江小学:5536188\15003296690

龙江小学:5536766\5536678

实验小学:19931996558

附件:1、2022年清河县公办中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2、2022年清河县县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3、2022年清河县公办中小学报名系统入口二维码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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