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气象局2022年雷电灾害防御内部“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4-29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垮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根据邢台市气象局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邢台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气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县气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我县防雷减灾重点单位联合开展 “双随机”抽查。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垮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联合监管、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对监管对象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20%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确保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化、精准性和震慑力,奋力开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区域及范围
本次检查的行政区域包括我县防雷减灾重点单位,从中随机抽取20%,作为本次检查对象。
三、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从县气象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作为本次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从 6月1日开始,到 8月31日结束。
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2.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是否按规定安装了防雷装置;3.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验收;4.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5.是否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演练;6.是否能接收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雷装置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双随机联合抽查的重要性,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双随机抽查收到实效,切实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二)公正、严格执法。县气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问题台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拒绝接受检查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