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2-06-15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  ]

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张永超代表:

在人代会上出的84号关于农村耕地增收”的建议收悉,建议提的很好,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县农业农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深表谢意。就您所提建议,结合我主要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在中央原则性规定之下,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进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工作思路,我县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农村土地。鼓励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其承包的土地。

二、我县在对农村集体资产认真核算,弄清集体资产底数的基础上盘活闲置资源。我县不定期开展清理不规范合同专项行动,通过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村集体稳步增收。同时鼓励村集体将资源、资产、资金等以入股、租赁等形式进行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2022年5月28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史晨晨 816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