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县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二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5-09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  ]

王克俭、袁朝军、焦新安代表:

你们在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学生在校统一参加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关要求,税务部门为医保基金征缴主体,我局密切配合税务部门,有序稳妥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管划转工作。

三年来,我局按照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要求,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推进手机网上征缴业务,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完善参保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参保质量,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各学校开展参保动员,原则上中小学生通过所在村(居)委会参保,大中专学生通过学籍地学校参保”。为做好我县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在集中征缴期间,我局始终积极与县教育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公示栏、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宣传医保征缴政策,在校园内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税务、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学生参保缴费动员、宣传等工作,加强学生缴费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调动学生、家长参保缴费积极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保。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