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1-11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并依据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清河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运行平稳、成效良好态。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善昌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工作实效考核内容,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所有信息公开都经过拟稿、审核和领导审批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格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管理,切实开展工作
一是专人负责,加强管理。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依托政府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定期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示网站及时公示政务信息32条,公开范围涉及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5个大类,涉及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政策解读、工作部署、规划信息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医保相关信息共计110余条,通过对局属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进行升级完善,确保对应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不缺失、不空白、不重复,多渠道对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同步进行传播,增强信息的公示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取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正确把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