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2-01-10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执法监管中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促进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运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数量
随机抽取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筑节能、物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筑扬尘防治等监督检查事项主体名录库中企业。以科室职能,采用内部联合方式(能联合尽联合)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行为、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2、对所有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工程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在监工程的实体、行为、原材料的检查,建筑节能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3、对所有注册地在我县且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业乙级及以下)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许可后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4、物业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随机抽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组成检查组对抽查事项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检查结果及公示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将采取下发整改通知、暂停使用 等措施消除隐患;对问题严重、人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将采取行政处罚等方式处理。
对检查结果,将上传至双随机工作平台并进行公开公示。
四、抽查工作要求
1、抽查人员要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抽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公正、公开、依法执法。在监督检查中保存影像资料、检查问题清单,存档备查。
3、抽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抽查工作纪律。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