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1-12-29      发布机构:交通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  ]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李金柱代表:

您在人代会上所提的“关于308国道路口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境内的新308国道为一级公路,目前该公路还未验收移交我局管理,我局经向公路施工方了解,308国道中间护栏是严格按照308国道设计图纸要求的尺寸、规格设置安装的。对于您提出的中间护栏略高,护栏上的网孔太小,小型车辆在经过路口时,直行与转弯车辆相互都看不见,易引发交通事故,提出增大护栏网孔的建议,我局已上报308国道项目业主单位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及施工方中铁五局。但对于您提出增设交通信号警示标识的建议,因安装交通信号装置不属于我局职权事项,需由交警部门答复。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