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1-12-28      发布机构:科工局      浏览次数:98     字体:[  ]

董焕刚代表:

您在人代会上所提的第029号《关于加加大购置智能设备补贴及对基础操作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省支持工业项目的主要政策

产业基础再造项目、企业技术改造(百项示范工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智能制造集成商项目、智能制造升级示范项目、数字产业化项目、奶业振兴项目、新冠病毒疫苗产业链提升项目、应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冰雪装备项目、康复辅助器具项目、绿色制造示范项目、产业振兴项目等。国家工信部、省工厅每年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领域、重点方向等,一般采用“先投后补”的支持方式。2021年按照申报程序,我县获得省支持技改资金项目1个,省产业振兴项目4个,分别获得省专项资金(设备补贴)174.9万元,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研发、实验、检测设备补贴66.5)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

二、县支持政策

中共清河县委、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质量招商推动清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201911)文件,设立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激励和扶持项目和企业用于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引培人才、品牌创建、渠道拓展、企业上市等转型升级项目补贴

当前,我局正在对2021年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摸底,建立2022年申报“项目库”。下一步,我局将以服务企业为宗旨,聚焦企业惠企政策知晓度不高、享受政策红利不充分等问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制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通过与企业“面对面”解读、精准推送等手段,促进企业懂政策,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积极指导企业提前谋划建立项目台账,引导企业争取更多的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县级政策上严格按照中共清河县委、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质量招商推动清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201911)文件规定支持我县稀有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深入企业调研,对企业提出的智能化生产、研发设备、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诉求及时向政府反馈,争取政策支持的最大化。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或通过人大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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