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清河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 22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1-12-28 发布机构:城管局 浏览次数:66 字体:[大 中 小]
尹国禄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上所提第22号“关于整修老城区排水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委员提出的嵩山路、运河街雨后道路易积水、淤泥问题:1、我局按照职责每年对城区管网进行清游;2、根据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时发现时处理;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区管网实施雨污分流,确保雨季排水。
二、针对小餐饮、小饭店未按规定设置隔油池、油污直排雨水管问题:1、自2017年开始,我局按照城镇排水相关规定,对城群范围内饭店等门店全部安装油水分离器,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及时清理,实行定期检查。下一步根据环保要求,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发现一处处理一处,确保油污不直排。
三、针对居民和环卫工人直接将地面垃圾泥粉扫入雨水井,使管道堵塞问题:1、积极宣传,逐渐改善民民习惯;2、加强环卫工人管理力度,引导和处罚,多措并举,确保管道通畅。
四、针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时行驶在机动车道的问题:2020年,我局已在运河街的嵩山路至宏毅路段通过采取更改盲道的形式在便道施划了机动车停车泊位,下一步我局拟在运河街的宏毅路段往西采取同样方式施划便道停车泊位,减少主路机动车停放量,缓解交通拥堵、消除安全隐患。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或通过政协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