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县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0-08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大 中 小]
王景君、李海洪等代表:
您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提高传染病患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扩大报销治疗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保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主要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省医保部门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等因素,将符合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等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国家高度重视包括慢性传染病在内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住院医疗保障水平。
一、将慢性病传染病用药纳入集采。包括恩替卡韦分散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阿德福韦酯片等治疗病毒性肝炎的药物已纳入集采,药品价格降幅下降,原来吃不起的药现在吃得起了。
二、实施门诊统筹制度,增强门诊共济保障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已陆续开通并试运行,慢性传染病患者可凭社保卡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结算,强化慢性传染病患者门诊共济保障水平。
三、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我省异地就医实施“全省无异地”政策。省内异地住院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按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大大提高患者省内异地就医医保待遇;门诊慢(特)病取消定点数量限制,在省内异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报销,无需回参保地手工结算,方便慢性传染病患者异地看病就医。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慢性传染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