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县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0-08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  ]

刘广亮代表:

您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加强非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各类补充保障制度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统筹发挥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作用。

一、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自2020年起,调整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实行按段支付,其中起付线至10万元(含)赔付由原来50%调整为60%,封顶线由每人每年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全国一站式联网结算,极大缓解了群众看病就医资金垫付压力。

二、对非贫困的低保、特困实行医疗救助政策,按照自付费用特困人员100%、低保户70%的标准给予救助。今年以来累计救助990人次,落实救助资金153.99万元。根据县防贫防返贫长效机制,对自付费用数额较大的家庭困难患者,纳入预警管理,经相关部门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防贫险赔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不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优化简化医疗救助流程,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水平,发挥医保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制度优势。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