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罚决字〔2021〕001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12-28 发布机构:王官庄镇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清王罚决字〔2021〕001
2021年06月20日10时许,我镇执法人员巡查王庄村时,在王庄村北坑边发现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经查,系薛某某所为。
当事人薛某某在王庄村北坑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个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已清除,并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