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21-12-27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42     字体:[  ]

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围绕县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调县政府领导组织的各种会议。

(三)负责县政府公文的起草和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五)根据工作的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对重要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加以解决。

(六)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重要文件、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七)负责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协助领导同志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灾情和重点事故。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九)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

(十)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落实。

(十一)负责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王之冰   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319-8166631

办公地址:清河县珠江街奥捷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