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21-12-27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42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围绕县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调县政府领导组织的各种会议。
(三)负责县政府公文的起草和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五)根据工作的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对重要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加以解决。
(六)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重要文件、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七)负责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协助领导同志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灾情和重点事故。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九)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
(十)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落实。
(十一)负责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王之冰 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319-8166631
办公地址:清河县珠江街奥捷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