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21-12-16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140 字体:[大 中 小]
一、主要职责
中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开发区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负责开发区干部管理工作、党的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职责是: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城镇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公关接待、文档管理,后勤管理,政策研究,机要保密和对外联络工作。研究和指导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开发区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开发区党风党纪教育和行政效能监察;负责开发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武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基层组织开展活动。
(二)招商合作局
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涉外活动联络工作;负责客商接待和项目洽谈、跟踪工作;负责协助客商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负责按规定协助审批进驻开发区的投资项目,签订项目合同;负责管理开发区招商信息网络,适时发布招商资源信息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详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的预算、设计、组织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开发区施工项目的审批上报及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工程发包、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协调对口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和征地审批手续,抓好征地拆迁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各种征地资料和工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财政局
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并组织执行;负责开发区的集中收支;负责开发区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安排、拨付及监督、审查;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工作等;负责为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担保。
(五)经济发展局
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商务管理,协调外引内联企业的综合服务,协调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推动现代经贸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开发区内项目投资管理,审批、审核、申报在开发区内的各类投资项目,做好开发区内企业协调服务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经贸洽谈活动;负责开发区统计工作,做好重大统计调查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产业集聚区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物价管理、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投资项目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对开发区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
(六)行政审批局(行政综合执法局)
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工作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服务指南,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负责入驻开发区项目所有行政审批手续的协调、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相关工作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业务和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协调县直职能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综合整治工作;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地址:清河县泰山中路1号
四、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1月01日至05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06月01日至0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9月0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五、联系方式:0319-8292699
六、负责人姓名:刘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