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 工作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5-25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在全县开展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以民生事项、高频许可事项为重点,打造河北特色准入与准营一体化工作模式,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实行“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准入准营“证照联办、一网通办、一码加载”,推动审批服务管理从“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打造市场主体办事“网购式”体验。2021年,选取物流公司、饭店、药店、商场超市等 9个行业领域先行试点“证照联办”。2022年基本实现高频重点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证照联办”全覆盖,营造公开、透明、便捷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压缩准营时限,推进准入准营一体化
1.推行并联审批。在市场主体登记、参保用工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推行并联审批,实现市场准入一日办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百事通”套餐中的准营许可并联办理,简化办理环节,实行审批审核“串改并”,现场勘验、检验检测等特殊环节,原则上“单改综”“多变少”。通过改革,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无准营门槛的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涉及准营许可办理的,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减法定时限的二分之一以上。
2.压减申请材料。强化企业准入“一日办”与创业创新“百事通”改革衔接联动,整合企业登记、准营许可的多张申请表,剔除重复要素,集成一张表单,实现一表申请。精简、优化、合并各审批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准营条件、材料清单,凡是政府部门出具、可通过数据共享的申请材料,原则上不再提交,整理形成统一的标准化材料清单,实现申请材料平均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3.整合准营信息。探索“一业一证”的具体实现形式,丰富营业执照内容,企业登记环节在营业执照上加载二维码,集成准营环节生成的各类许可证信息,根据各部门的准营许可办理结果,实时更新二维码后台数据,实现企业准营信息“一码加载、一码覆盖”。二维码后台数据根据准营许可增项、变更、注销等情况动态调整。
4.实现“一口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整合各类市场准入准营专区,综合设置创业创新“百事通”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联审联办所需申请材料,同步办理线上线下的申办收件登记,实行“一口受理”。受理系统自动拆分综合申请表,统一分发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并行审查材料、审批审核、制作照(证),出件窗口负责证照的集中送达与反馈。
(二)选取高频情形,打造“主题式”办事套餐
5.锁定高频情形。围绕壮大实体经济、促进创新创业、畅通国内循环、积蓄发展势能四大功能,根据市场主体存量、增量占比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年办理量,以国民经济行业最小类为单位,锁定美容美发店、物流公司、饭店、小餐馆、药店、健身馆、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汽车修理厂等9个行业在内资市场主体先行先试,自2021年8月30日起,推行准入准营“证照联办”。“证照联办”办事套餐原则上应在同一层级实施,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规范事项实施层级。
6.编制联办清单。按照精简、协同、高效的原则,梳理集成9个试点行业准入准营条件,精准了解市场主体在业务范围、经营条件等方面的个性化特征,归拢整合全部审批服务事项,定制形成“证照联办”准入准营办事清单,确定事项名称、实施层级、实施部门、办理时限等申请信息要素和申请材料,做到依法设定的不漏项,缺乏依据的坚决剔除。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纳入“证照联办”试点的行业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将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形纳入“证照联办”范畴,实现营业执照与经营资质资格变更同步办理。
7.推行告知承诺。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货)、食品小餐饮登记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建立信用使用规则,将信用嵌入审批服务前端,依法依规对行政相对人开展信用状况查询,规范不适用告知承诺的失信情形。探索更多事项分类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将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
8.压减办理时限。9个高频办事套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审前服务、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等为基本程序环节推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按照整合压减后单项许可的最长时限确定,平均压减法定时限的85%以上,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检验检测等特殊环节不纳入办理时限。精简、合并准入准营申请材料,剔除重复材料,推行数据共享,形成一套申请材料,材料数量平均压减50%以上。精简后,审批事项少、程序简单的办事套餐,2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不超过10个;审批事项较多、程序复杂的办事套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推进信用分级监管,建立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9.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管衔接,逐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特别是将企业告知承诺履行情况纳入监管范围,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向社会公示监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推广线上“一网通办”
10.贯通审批服务系统。依托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连通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和审批服务“百事通”系统,贯通信用系统平台与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端口,推进垂管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互认、实时回传、结果反馈、全程留痕,实现涉企信息数据“多方复用”“全程通用”。
11.推广电子材料应用。强化电子印章应用,加快推进环节文书、审批结果加盖电子印章,实现电子化流转、送达。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联动更新,将企业和个人基础证件及高频使用的资质资格证书纳入管理,拓展电子亮证应用场景,条件成熟的,可取消纸质证照,直接发放电子证照。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应用,加快建设电子档案归档管理系统,推进全程电子化审批,逐步取消纸质材料,实现审批档案自动收集、归档、清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意识,把“证照联办”工作的推进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证照联办”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一体协同推进“证照联办”工作深入开展。省有关部门负责加强本系统条线事项业务指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系统对接改造工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同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落实举措,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考评问效。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证照联办”工作落实,鼓励各地发挥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进,将更多创业创新“百事通”情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形成“一招鲜”式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认真对接省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对省通报我县落实不到位问题,负责单位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对“证照联办”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布“证照联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通过主要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自主运用改革成果,形成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试点行业“证照联办”准入准营定制办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