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 2021年7-12月生活补贴进行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1-12-0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72     字体:[  ]

清河县农业农村

关于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

2021年7-12月生活补贴进行公告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清政字[2017]5号)文件及《清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50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现对纳入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2021年7-12月生活补贴清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

一、补助标准:每个工龄每月2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

二、补助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补贴。

 

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319-8182329。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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