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民政局2021年度关于对养老机构进行随机抽查 的工作方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1-11-30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  ]

清河县民政局

2021年度关于对养老机构进行随机抽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民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卫生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巩固新冠肺炎防疫成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开展养老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县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民政主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养老机构安全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局属有关经授权、委托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为执法责任主体,负责开展行业内安全检查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养老机构,并结合监管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养老机构。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服务质量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养老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抽查时间:202111291215

抽查比例:不低于3%

抽查对象:各养老机构

抽查事项:对养老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各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将随机抽查作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三科。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工作落实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对各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落到细处,持续做好疫情响应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零感染”。

 

 

清河县民政局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