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1-09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113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清医保〔2021〕13号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
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部门基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2021年度《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确保我县医保基金的安全,保障全县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整合内部抽查工作流程,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确保检查对象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标,抽查结果100%公示。
二、工作要点
(一)抽查时间及抽查比例
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定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25日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10%。
(二)抽查人员
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抽查内容
1、个体是否保证营业时间内有一名药师在岗;连锁药店查看远程审方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审方记录。
2、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交纳情况。
3、药店营业许可及资质、人员健康证。
4、核对处方药进销存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串换药品情况。
5、购买处方药时是否持有处方。
6、是否将非医保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日用品
等作为医保药品记账,套取医保基金。
7、药品是否执行明码标价。
8、出售的药品中是否出现假药、劣药、过期失效药品。
9、是否存在医保卡套现行为。
10、药品分来摆放是否规范。
11、查看药店是否存在与其他超市等门店违规刷卡套现的行为。
12、群众投诉的其它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抽查过程中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随机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出、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二)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随机抽查结束后会同职能科室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