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清河县气代煤采暖设备售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体裁分类:政府采购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1-10-11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66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1CK-174
项目名称: 清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建筑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 2181420.00
最高限价: 2181420
采购需求:清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建筑综合风险普查,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 2021年10月18日, 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查看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清河县
联系方式: 田洪敬 0319-829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联系方式: 王工 0319-829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洪敬
电 话: 0319-8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