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仙庄镇关于严厉打击散煤的通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0-11 发布机构:葛仙庄镇 浏览次数:64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全镇散煤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全镇区域内严禁存储、运输、销售和燃用劣质散煤,凡违法存储、运输、销售和燃用劣质散煤的,一律依法查封扣押、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二、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直销到户、游击兜售、走村串户销售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全部依法查扣没收,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自即日起,葛仙庄镇综合执法队将入户对散煤进行排查,如若发现仍有存储散煤行为,将一律依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希望全镇广大群众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理解配合散煤治理工作,不购买、不使用散煤。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销售、运输、囤积、使用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首次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0319-8050001
葛仙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