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1-08-26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72     字体:[  ]

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申领条件

1参保单位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0%

2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3)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

注意: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以“信用河北”网站的“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返还。

2、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其他参保单位)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注意: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参保企业的划型按照2020年度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划型结果执行。

3、申领发放方式

今年人社系统大力推行稳岗返还网上经办“免申即领”模式,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比对核实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免除证明材料,精准向符合条件企业推送信息,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提供的收款账户中。

4、返还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5、咨询电话

0319-8290026、8290800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1、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2、申领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申领方式

——自主申领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首页—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点击“提交”前请核实社保卡银行账号和手机号)

——窗口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行政大厅二楼26号窗口办理。

4、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一年的为705元/月,不满一年的为700元/月。

5、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6、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办理了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7、咨询电话

0319-8290026、8290800

注意失业补助金申领成功后,申领人需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开通银行账号的存取款业务

三、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继续实行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政策。

1、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及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持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2、申领时限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3、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10%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要按照由初级、中级、高级逐步提升的顺序申领,不能按逐步降低的顺序申领。

4、申领方式

——自主申领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首页—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服务—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窗口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原件行政大厅二楼26号窗口办理。

5、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6、咨询电话

0319-8290026、8290800

注意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成功后,申领人需到社保卡发卡银行开通银行账号的存取款业务

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