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规罚字(2021)第(001)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1-07-0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

邢规罚字(2017)第(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邢台市君合盛房地产开发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0069208139XW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王秀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规罚字(2021)第001

违法行为类型

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邢台市君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滏阳街北侧、太行路西侧开发建设的清河怡海花园工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1、擅自增加1#楼东侧沿太行路商业东南角位置的建设面积254.91m22、擅自增加2#3#4#楼首层车库进深尺寸,增加建设面积273m2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第4条第4款的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处违法建设部分工程造价5%的罚款,共计贰万伍仟玖佰贰拾壹元柒角叁分;补缴配套费,按现状予以认可,将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交原审批部门备案。

罚款金额(万元)

2.59217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6-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6-15

 处罚机关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534000712040D

数据来源单位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534000712040D 

备注

 

    清规罚字20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