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1-05-31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
收费项目 | 执收部门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收费范围 | 备注 | |
一、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费 |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 纳入财政专户 | 冀价行费字〔1999〕4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价行费〔2010〕31号 | 1、中学教师:120元 人/年 2、小学教师:100元 人/年 3、骨干教师:0.8元 人/课时 | 中、小学教师 | 由教育或所在单位教育经费列支,不再向个人收取 | |
二、教育干部培训收费 |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 纳入财政专户 | 冀价行费〔2008〕39号, 冀政办函〔2008〕57号 | 320元 人/期 | 中、小学教师 | ||
三、考试费:普通话测试费 学生普通话测试费 | 清河县教师 发展中心 | 纳入财政专户 |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价行费字〔2004〕57号,冀价行费字〔2008〕42号 | 1、普通话测试费:50元/人次 2、学生普通话测试费:25元/人次 |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业部门确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社会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学生 | ||
举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邮寄地址:(054800)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清河县财政局; | |||||||
举报电话:0319-8165922 | |||||||
举报邮箱:qhxzhg@126.com | |||||||
网站http://www.qinghexian.gov.cn/ | |||||||
责任人:唐凤雨 | |||||||
责任领导:唐凤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