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体裁分类:行费和基金目录清单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冀财非税〔2021〕3号 发布时间: 2021-05-10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厅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清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及时调整并发布。届时,我局同步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105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