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1-04-30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84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乡镇中学,县直各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精品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提升学生社团活动水平,使学生在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中丰富生活、开发潜能、提升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进行2020年度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现有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条件
1.社团规模。社团建立一年以上;学生数500人以上的学校社团会员必须在20人以上,学生数500人以下的学校社团会员必须在15人以上。
2.组织建设。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的工作班子,能自觉遵守学校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3.课程建设。突出社团特色项目建设,有课程保障,做到有教材、有指导、有记录。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活动立意新颖,富有创造性。
4.经费保证。学校每年有一定的经费投入社团建设,用于社团活动开展。
5.活动成效。社团活动主题突出,活动受众面广,面向全校,能让广大师生参与其中。每学期社团活动不少于11次,每次活动不少于40分钟,每学年至少举办过一次校内社团成果展示。同时,积极参与同社团项目相关的比赛活动,并获得奖项。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社团指导老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方可推荐上报。
2.县级评比。县教育局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对照评选条件,根据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选出优秀社团。
3.推荐上报。按照市教育局评选精品学生社团通知要求,组织专人对县级优秀学生社团进行考核,择优上报年度精品社团。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2.申报数量:各学校推荐1-2个社团。
3.提交材料:申报表及近两年主要荣誉复印件、社团活动情况视频资料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报青少年活动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稿。联系人:刘菲,联系电话:8269860,电子邮箱:qhxhdzx@163.com
附件:清河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比申报表
2021年4月9日
附件:
清河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比申报表
申报单位 | 社团名称 | ||||
学校等级 | 成立时间 | ||||
社团人数 | 指导老师 | ||||
指导 老师情况 | 姓 名 | 学 校 | 职 称 | 专 长 | 备 注 |
社 团 获 奖情 况 | |||||
近两年工作总结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教 育 局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学校等级为在5A级学校创建活动中所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