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1-02-07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本着“实事求是、政务透明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正确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所有信息公开都经过拟稿、审核和领导审批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格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一是重点在清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司法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将此列为政务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二是借助各种新媒体形式对外公开,对“清河县司法局政务微博”、“清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宣传功能不断挖掘,增强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的功能,对重要政府信息同步公示、传播,增强信息公示效果。

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单位部门信息传递时有滞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各级政策解读质量需再提升,主动回应社会热点等信息内容较少。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一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让其了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质,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条例》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积极开拓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联系,与群众切身需求相联系,切实满足便民服务需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查找工作差距,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