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应急管理局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1-26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大 中 小]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三)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五)负责并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灾害预防工作。
(六)负责并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0319-81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