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行罚决字【2020】1004-1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0-12-07 发布机构:王官庄镇 浏览次数:29 字体:[大 中 小]
王官庄镇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聂XX正在从事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我镇 2020年10月04日对聂XX焚烧玉米秸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聂XX 2020年10月4日在其所种田地间焚烧玉米秸秆。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关于“焚烧秸秆”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依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聂XX作出罚款伍佰元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