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体裁分类:政府采购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8-17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101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JX-2020CK-130
项目名称: 清河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预算费用的100%(预算费用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选定3家土地征收社会稳定评估机构入围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须具备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或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投标人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网络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14日至 2020年08月20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入“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4)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8290976。 3.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2686110。 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清河县县城
联系方式: 苏胜 0319-8160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橦14层
联系方式: 张博 0318-5230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博
电 话: 0318-52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