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0-06-20 发布机构:卫健局 浏览次数:125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概况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7月起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县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
总目标: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围绕“四分开”,加快推进省级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年度目标:项目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每季度产生的西药收入费用、改革需求及时拨付资金,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额度,按照省政府确定的“6:3:1的比例”每季度进行补贴。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县卫健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6:3:1的比例”在项目上,制定表格,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均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服务价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在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耗材占比控制在20%以下,医疗费用增幅在10%以下,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但医院医务人员感觉其劳务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职业荣誉感降低,应通过调整服务价格,提高其主动性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