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祥殊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对该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施工时不能够发现基坑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理措施一案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6-19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大 中 小]
河北祥殊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鸿翔三期6#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存在未及时对该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施工时不能够发现基坑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理措施的行为,该行为已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限期整改2、罚款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