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乱收费治理 “回头看”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6-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根据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即日起县财政局将同步开展乱收费治理 “回头看”。
这次“回头看”主要是针对各镇和县直各单位2018年以来,是否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取消减免政策,是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具体包括以下10个方面:(一)是否严格执行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所列收费项目。(二)是否未经省人民政府财政和价格部门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三)是否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是否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五)是否超过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六)是否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门颁发的《票据购领证》。(七)是否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八)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串用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等行为。(九)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变更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十)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将资金缴入国库。
“回头看”从2020年6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要求各级各部门增强政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力量,合理安排部署,提高自查自纠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对待,绝不放过;切忌绕着问题走,对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