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赤脚医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20-05-29 发布机构:卫健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概况
依据河北省卫计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冀卫发〔2016〕14号)、清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清河县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字〔2016〕50号),对户籍仍然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原“赤脚医生”的关心,切实解决好原“赤脚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年度目标:项目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的标准,按每半年进行补贴。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县卫计局按照县政府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在项目上,及时了解人员动态,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均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通过发放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原“赤脚医生”的关心,切实解决好原“赤脚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100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发放程序是否能仿效人社局对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方式进行认证后发放,方便原“赤脚医生”人员便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