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图书馆恢复开放公告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时间: 2020-05-22      发布机构:文广旅局      浏览次数:43     字体:[  ]

    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公共函〔2020〕1号)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工作要求,结合我馆实际情况,清河县图书馆于5月21日起有序恢复开馆,实施限时限流预约服务将近期开放时间、服务区域、服务项目和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开放时间:

周二至周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疫情防控期间)

周一闭馆。


开放区域和服务:

1、开放区域:服务台、成人借阅区、儿童借阅区、歌德电子借阅机

2、目前仅开放图书借还业务


预约入馆:

读者须提前通过电话预约,每天60个名额,约满为止,当日有效,预约电话:0319—8191828



入馆查验:

入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佩戴口罩,如需等待,请读者在门外排队等候,有序入馆。入馆实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方可入馆)、健康码、本人身份证查验制,并经预约验证,登记相关信息方可入馆。读者入馆和在馆须全程佩戴口罩。

限流管控:

每日进馆人数总量控制在60人,同时在馆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每位读者在馆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借阅管控:

1、暂不开放在馆阅览服务,入馆读者完成借还手续后,请勿在馆内逗留。借阅过程中请勿集聚、扎堆,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同一场所读者过多时,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

2、暂不对未成年读者开放。16岁以下儿童请勿预约或跟随家长入馆,儿童图书可由家长代借代还。

3、馆内存包柜暂不开放,请勿携带与图书馆无关的物品进馆。


保障措施:

1、馆内每天开窗通风。

2、馆内消毒。歌德电子借阅机、服务台等敏感部位设施设备两小时消毒一次,馆内走廊、阅览室等公共区域每日闭馆后统一消毒。馆内配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